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玉录表示:此次研讨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落实7月份高检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开展检察法律文书说理,有利于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有利于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利于促进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办案行为依据,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次研讨会不仅是为了实现《意见》中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更主要是通过释法说理,提高检察人员自身执法能力,提升办案水平,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王玉录检察长提出:检察人员提升自身执法办案能力,要做到“四查”:审查案件事实、审查证据合法性、审查证据取得的合法性、审查法律的适用,进而做出综合的判断,做出最后的决定。当前司法责任终身制,办理案件的检察官是检察法律文书说理的主体,更主要的是检察官自身做出的决断能否被社会所接受,被相关部门所接受,被案件相关责任人所接受。对案件处理决定依据的事实、证据、法律、政策等进行分析阐述、解释说明,这个过程就是释法说理。
最后,王检对全体干警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把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意识树起来。大家在今后办案过程中要树立释法说理意识,释法说理是对大家执法能力的体现,这是一种发展趋势。执法、司法过程中,有意识加强释法说理的观念,把案件事实、证据论述清楚,不仅要提高文字表达能力,更要有意识培养、锻炼释法说理的能力。二是要把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要求实起来。首先明确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重点是什么:阐明事实、释明法律、讲明情理;其次正确运用法律文书表达方法:繁简适当、语言规范,表达准确,逻辑清晰,通俗易懂。检察官要把释法说理要求贯穿于相关法律文书之中,做到能让具有一般法律知识的人员听的明白。三是要把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责任明起来。高检院《意见》中指出办理案件的检察官是检察法律文书说理的主体,其他检察人员可以协助检察官进行说理。对于依照规定需要由案件管理部门或者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统一答复申诉人的决定事项,办理案件的检察官应当配合案件管理部门或者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进行说理。这就需要检察官明确好主体责任,并帮助协调好案管部门和控申部门的关系。四是要把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质量评起来。今年4月份,我院大力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并纳入检察官工作业绩考核体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将检察法律文书说理纳入检察官办案质量评查体系,建立检察法律文书说理质量评析通报制度,定期对各业务科室法律文书说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通报。通过典型案例示范、优秀说理文书展评等形式开展经验交流,提高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检察官执法办案能力,进而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新乐市人民检察院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