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在检察工作中,首先要忠诚法律。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做到不唯上、不唯亲、不唯情、只唯民。其次要公平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检察人员的使命。检察人员必须具备最朴素的正义感,才能不枉胸上的一枚检徽。第三要具有为民情怀,办理每一件案件时,要理性平和对待双方当事人,要时刻考虑双方的各种利益冲突。
二、提高执法、司法能力。主要包括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提升证据审查能力、提升法律适用能力、提升释法说理能力、提升与群众沟通能力、提升科技应用能力等六方面。要提升这六种能力,就要求检察人员在平时工作中,一是不断加强学习,争取各部门各门类相关内容学深学透,层层递进,进而扩大学习面;二是加强实践应用,在实践工作中找出问题,找出差距、找出不足,增加工作经验;三是不断感悟和总结,积极撰写办案心得,总结办案得失,提升工作能力,向更高的水平挺进。
三、主动接受监督制约。一是内部监督,要求检察人员处理案件时,加强自身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把控好纪律要求,不受外界干扰。二是外部监督,这是提升案件质量的有效措施,多听听当事人和律师的意见,兼听则明,切忌耳不听、心不定。总之,检察人员要做到肩膀可以软一点,但是骨头不可以软;耳朵可以软一点,耳朵根子不可以软。
四、坚守廉洁司法底线。一是筑牢办案底线。设定检察人院办案红线,做到底线要清楚,红线要明晰。二是执行办案纪律。纪检组要收集各项纪律禁令,3月底印制成册,做到人手一份。三是划定权责范围。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罗列权利清单,做到责任到人。四是强化司法素质。执法办案过程中时刻铭记肩上那无形的责任,强化依法公正办案的责任意识。
最后,王玉录检察长强调:全院干警要统一认识,统一思想,提升执法、司法能力,确保执法、司法质量,防止案件瑕疵,防止案件错误,切忌在一块石头上,绊倒两个跟头!(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