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立下的军令状。我们只有从源头上管理好我们的干部,从小事小节抓起,管在平时。对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早打“预防针”、常敲“警钟”。加强干部经常性教育,打牢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基础,严守从政为官的底线。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引导干部心存敬畏、谨言慎行,更好的尽职尽责。
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是人都会犯错,关键是犯错后是否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是否有改正错误的态度与决心。就像习总书记说的: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名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作为人民的公仆,必须尽职尽责、踏踏实实地做好份内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老百姓当作自己的亲人,而不是呼来唤去的对象。只有从根本上解放思想,才能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第三种形态: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曾指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虽然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做错事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惩罚或是受到法律的制裁。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集体或是对我们千千万万的干部来说,都是一次警省教育。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一批批禁令和文件的出台,中央巡视组的打击力度之大,让一大批“老虎”和“苍蝇”陆续落马,可是仍有一些贪官成为漏网之鱼。为何中央惩治腐败的文件下了一个又一个,可以说是三令五申,但是还是有一部分人耳朵没听进去呢?说白了就是一些部门干部没有做到动真格,没有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只有我们动真格,才能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王岐山指出,以纪律从严治党,应该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逐步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任何一项决策的实施都应该是循序渐进的,妄想一步登天终究是不现实的。(梓潼县仙峰乡 钟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