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案件质量意识。
强化法律意识宏观上就是要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形成正确的司法执法观。具体在检察工作中,要准确把握案件质量,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着力提高案件质量。 一是要忠诚法律。忠诚法律不仅是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之一,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更是检察官实现所有价值和追求的圭臬。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这需要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做到不唯上、不唯亲、不唯情、只唯民。二是要公平公正。最朴素的正义感、道德观,往往是良法善治的重要心理基础,检察人员必须具备最朴素的正义感,才能不枉胸上的一枚检徽。检察干警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从实体、程序上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完成检察人员的使命。三是要具有为民情怀。基层检察干警要时刻牢记执法为民的理念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秉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在办理每一件案件时,要理性平和对待双方当事人,考虑双方的各种利益冲突,时刻审视自己是否真正做到了不枉不纵。
二、提高基层干警执法、司法能力
提升执法、司法能力,是办案的基本保障,主要从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提升证据审查能力、提升法律适用能力、提升释法说理能力、提升与群众沟通能力、提升科技应用能力等六方面展开。这就要求检察人员在平时工作中,一是不断加强学习,争取把各部门各门类相关内容学深学透,层层递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尤其是要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加强检察业务学习,使自己成为检察实务的尖子标兵;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纪检规的要求;加强检察相关门类的学习,提升检察工作的水平;加强科学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科技应用能力。二是加强实践应用,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工作中找出问题,找出差距、找出不足,增加工作经验;三是不断感悟和总结,积极撰写办案心得,总结办案得失,提升工作能力,向更高的水平挺进。
三、主动接受监督制约。
加强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检察人员主动、诚恳的接受监督制约,能更好的推动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要求检察人员处理案件时,加强自身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把控好纪律要求,不受外界干扰。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全体检察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二是接受外部监督,这是提升案件质量的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全院干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多听听当事人和律师的意见,兼听则明,切忌耳不听、心不定。总之,检察人员要做到肩膀可以软一点,但是脊梁骨不可以软;耳朵可以软一点,耳朵根子不可以软。
四、坚守廉洁司法底线。
廉洁司法是执法办案的根基,基层干警面临地域小、熟人多,往往碍于情面等问题,根基很容易受各方面动摇,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守廉洁司法底线,严格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筑牢办案底线。设定检察人员办案红线,做到底线要清楚,红线要明晰。二是严格执行办案纪律。纪检组要收集各项纪律禁令,印制成册,下发到每一个干警手中,严格按要求执行。三是划定权责范围。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罗列权利清单,做到责任到人。四是强化司法素质。执法办案过程中时刻铭记肩上那无形的责任,要突出强化依法公正办案的责任意识。
基层检察院是守护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提高案件质量是推进整体工作前进的重中之重,基层检察干警要统一认识,统一思想,提升执法、司法能力,确保执法、司法质量,防止案件瑕疵,防止案件错误,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工作的科学性,为提升基层院整体工作效能打下坚实基础。(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玉录)